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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商标转让 | 南宁商标交易
  宜创商标转让网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商标代理机构宁波宜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主办,主要提供商标转让、品牌授权等商标交易代理事宜。宜创商标转让网创办于2003年10月,多年来,已为南宁等地及国内外数千家企业提供了大量商标转让、品牌授权信息,为商标受让人创立品牌、拓展市场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和众多的需求客户群。

南宁商标转让流程:
南宁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南宁商标转让方式:
商标转让是商标申请/注册人在商标申请后或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方式:
1、协议转让:转让人通过协议,规定转让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商标所有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移转:商标的继受移转,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商标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由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持有的商标。(2)作为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南宁商标转让途径:
需要购买商标的客户可以在本网站挑选合适的商标,也可以联络本公司业务人员提供商标信息,但无论是否在本网站成交的商标,均可委托本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手续。

南宁商标转让准备:
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申请书可以在本网 [书式下载] 栏目中下载。
委托我公司办理的,书式文件由我公司提供,但申请人须配合提交以下文件(可提供清晰扫描件):
1、商标代理委托书(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名);
2、双方主体证明文件(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名);
法人主体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受让人为自然人的,还须同时提供以该自然人为经营人/负责人的个体性质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商标同意转让证明书(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名);
注:转让方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办理并按要求交纳商标转让申请费用。

南宁商标转让需时:(以下时间仅供参考,以官方实际审查进度为准)
1、商标局自收到符合商标转让形式要求的申请后1-2个月内发出《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
2、一般情况下,自商标转让申请受理之日起4-6个月可以收到《商标转让证明》,并与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商标转让证明》标注的日期即为该商标转让的生效日期;
4、2018年11月5日起,通过线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转让申请,《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商标转让证明》等文件均以电子文件方式下发,线下提交商标转让申请的,仍下发纸质文件。

南宁商标转让领证:
通过我们代理的商标转让申请,国家商标局核准后发布公告并下发电子版或纸质版《商标转让证明》至本公司,由本公司负责向商标受让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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